‧ 退換貨注意事項

※ 若您需要辦理退換貨,請您於收到貨後,7天猶豫期(非試用期)內於線上提出申請,並確認以下退換貨方式: 
 自行寄回:請寄到【807高雄市三民區明誠一路593號8樓 沐緹商行 收】 


退換貨請提供以下資料,以利加速您的訂單處理: 
(1.)退換貨商品:請保持全新狀態(保持商品、包裝及贈品、發票之完整性) 
    包裝妥當以免於運送過程中損壞,將無法判別是否為瑕疵或人為損壞,造成無法退換貨。 
(2.)寄回包裹內請附上:[退貨者]:退款帳號資訊(銀行及帳號)。 
[換貨者] :請附紙條註明更換品項與電話姓名地址(一律使用宅配寄出運費$90) 。 


※ SKIN類等消耗性商品經拆封(含貼紙)視同購買,恕無法受理退換貨。 
※ 退換貨的商品必須是保持全新狀態:保持商品、包裝(含貼紙)、贈品、發票之完整性,否則恕不接受辦理退換貨。 
※ 如因退換貨造成訂購數量、金額未達活動標準,單件商品須以原價計算;未達免運標準,將加計運費。 
※ 若於猶豫期7日內需加退換商品,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。為避免爭議發生,請確實驗收後,再進行退換貨。 
※ 商品若因瑕疵申請退換貨,煩請先告知我司,會派貨運至府上收件。 
※ 若因個人因素退換貨次數過多,我司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暫停出貨。